三慈國民小學60週年校慶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一、推薦宗旨:

本校已創校60週年,為社會培養眾多優秀人才,為表揚歷屆校友之傑出成就與特殊貢獻,特訂定本辦法,以彰顯傑出校友卓越事蹟,進而提升校譽、激勵後進。

二、推薦資格:

凡本校畢業之校友,具下列條件之一,足為後學之楷模者,得為傑出校友候選人:

  • 在學術或專業上有傑出之成就者。
  • 對國家、社會有特殊貢獻者。
  • 長期熱心社會公益、造福人群者。
  • 曾任或現任政府機關或擔任民意代表等公職,具有卓越貢獻者。
  • 主持企業或團體有傑出成就,足資表率者。
  • 對本校建設或發展有特殊貢獻者。
  • 其他優良事蹟足以提昇校譽者。
  • 獲遴選為本校傑出校友者,每人以一次為限。

 

三、推薦方式:

(一)候選人產生方式

  1. 由本校6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推薦。
  2. 由本校現任或退休教職員工推薦。
  3. 由本校各屆畢業校友推薦。
  4. 由本校校友自薦。

(二)推薦程序

  1. 由候選人填寫推薦表,送本校總務處彙整。
  2. 召開審查會議遴選之。
  3. 辦理表揚大會,公開表揚。

(三)推薦分類

  1.  學術成就類
  2.  公職服務類
  3.  醫療服務類
  4.  企業經營類
  5.  藝文體育類
  6.  社會貢獻類
  7.  其他貢獻類

四、推薦期程:

為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9月30日止。推薦人應填寫推薦表一份,連同被推薦人具體傑出事蹟和資料,送至本校總務處彙整。

五、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由校長、校慶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家長代表、教師代表、校友代表、社會賢達等人組成,並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召開會議遴選之。

六、傑出校友當選人於本校60週年校慶活動時公開表揚,並頒給傑出校友獎座及紀念品各乙份。

七、經費預算:由本校60週年校慶相關經費項下支付活動所需費用。

八、本辦法經60週年校慶籌備委員會議決議,並經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

傑出校友遴選表